民政局安全生产检查汇报7月30日收到吉市民电[2013]17号《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后,历来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的民政局更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当即召开会议,部署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召开会议,部署工作
收到吉市民电[2013]17号文后,于7月31日上午召开班子会,由书记主持,局长讲话并部署工作,会议决定安排6个班子成员带队组成6个安全生产督查领导小组,对全县所有下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督查
二、听取汇报、下达通报
8月5日下午召开班子会,听取各督查组的汇报
各督查将督查到的隐患情况,建议逐一汇报后,局长作工作强调
(1)所有督查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在8月10日前整改到位;暂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在8月6日启动整改相关事宜,在9月10日前整改完成;(2)暂未督查到或突发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要求各下属单位及时处理或上报;(3)各下属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承担第一责任,要提醒他们时刻记起安全是第一大事;(4)不管安全隐患是大是小,都要想尽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措施来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5)所有督查情况下达通报,要求及时整改
三、完全制度,落实责任
检查、督查只能管一时,只有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才能起长效
(1)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书记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兼任
并明确了安全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即分管业务就分管其安全,下属单位负责人即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哪个环节出问题,一查便明了,谁出事,谁负责;(2)局制定了安全应急预案,并每年邀请县消防大队负责第1页共2页人到民政局上消防安全课;(3)配备了消防设备,但有些设备储存时间久,需即时更换;(4)形成了每半年一次安全大督查制度和安全隐患每月定期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