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主要是三方面的内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免抵退税概念、计算、数据调整及特殊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操作流程(业务流程、申报流程、申报资料、申报期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特殊政策(视同自产产品、国家列明企业外购货物、新发生出口业务企业、小型出口企业、视同内销征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一、"免、抵、退"税的概念1、免抵退税概念"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扣完时,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对未抵扣完的税额予以退税
2、生产企业范围:凡具有生产出口产品能力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其出口的货物按照现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
实行该办法的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3、出口货物范围(1)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出口或委托代理企业出口的货物是指生产企业自产的货物(购进原材料,经过本企业加工生产或委托加工生产的货物);(2)出口外购的视同自产产品;(3)试点的生产企业从流通企业购进并直接出口的货物,可按出口自产货物的规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试点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产品如属应税消费品,可比照外贸企业退还消费税的办法退还消费税
4、生产企业出口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元器件,由我方加工企业根据外商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由外商销售,由我方收取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
免征进口环节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