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鲁财企〔2011〕33号关于做好2011年关闭小企业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局),省属有关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根据《山东省关闭小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企〔2008〕243号)规定,现就做好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重点为减轻因小企业关闭而导致的地方财政减收、职工安置费用文件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增加等压力,2011年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重点对按照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规定强制关闭的小企业予以扶持,同时对轻工、机械、纺织、建材、化工、煤炭等行业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项目予以补助
已列入国家2011年关闭小企业计划的企业,暂不包括在内
二、项目申报材料(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整体情况、主要设施及生产线的拆除报废、企业职工安置情况等;(二)实施小企业关闭的,需提供企业填报的《山东省关闭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表》,企业淘汰关闭计划或关闭令,企业工商执照、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吊销证明等;(三)实施落后生产能力淘汰的,需提供企业填报的《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补助资金申请表》,设施及生产线拆除报废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申报程序(一)市以下项目由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财政部门提出资金补助项目的申请报告,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以下简称“省直管县”)项目由各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财政局提出资金补助项目申请报告,直接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