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工程质量和企业信誉的提高,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第二章质量、安全责任第四条公司经理负责建立系统、完善的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依法对公司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第五条公司总工程师负责主持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公司质量目标。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技术领导责任。第六条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监管公司财务资金合理流向,保证各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按本办法规定,及时兑现质量、安全奖罚。第七条公司项目管理部为公司技术、质量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质量目标的分解,按季度会同安监处,财务处对项目部进行项目管理检查。对项目阶段考核由公司项目考核组进行,考核分正负零和主体两个阶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项目经理档案;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检查、监督项目部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指导项目部创建精品工程、建筑新技术示范工程以及开展QC小组活动等;对公司重点创优项目,进行质量策划的专项指导和审核;对竣工工程进行公司内部验收;负责企业技术质量标准的管理。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为公司安全监督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检查等活动。第九条工程开工前,公司以文件形式批准成立“×××工程项目部”,并任命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第十条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履约工程承包合同承诺的质量、安全等各项指标。按照公司“三合一”管理体系要求建立项目管理机构并有效控制运行。第十一条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安全技术负有技术责任。负责技术、质量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十二条以项目部申报开工报告中甲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将开工报告、单位工程概况表、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职务、职称、岗位证书名称编号、取得或复审岗位证书时间)提前五日,向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逾期十日以上,每拖延一周扣除对项目部季度考核总分0.1分。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含义为:在按照GB50300《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达到陕西建工集团公司核定的质量A、AA、AAA级,以及达到陕西建工集团公司华山杯、市优质工程(雁塔杯等)、省优质工程(长安杯等)、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相关的管理目标还包括:省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省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等。第十四条项目部各岗位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上岗。每发现1人无证上岗,扣除对项目部季度考核总分0.1分。第十五条项目部应配备与本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施工规范,并严格遵照执行。第十六条项目部必须结合公司现行规定,建立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岗位责任制、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施工方案确定及审批制度、技术交底及样板引路制度、现场材料管理制度、现场试验管理制度、现场计量管理制度、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对分包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等。每缺少一项制度,扣除对项目部季度考核总分0.1分。第十七条项目部必须确保本工程使用的检验、试验及测量装置在有效期内使用,并按期进行计量检定。第十八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参与设计单位设计交底,组织项目部各专业参与图纸会审,并形成记录。第十九条项目部应安排专人进行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管理,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签章,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会审并确认可行后,予以实施。第二十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及专项施工方案。重大的、构造特殊的、技术难度大的、以及首次采用新材料或新技术的工程项目,必须编制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