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地税征收调研报告近年来,由于资源的稀缺性、不可再生性的特点,煤炭行业呈现出产销两旺的良好势头,煤炭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日渐凸现,致使中小型煤炭企业追逐巨额利润的冲动欲望越来越强,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就目前煤炭行业的税收控管来看,管理方式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治税要求有不少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外部方面1、财务核算不够健全,会计核算真实性差
中小型煤炭企业多为私营经营,即使是作为一般纳税人管理的企业也存在帐簿设置不全和会计核算真实性差的现象,更不用说小规模纳税人
隐瞒收入主要方面:销售煤炭不开票且企业账面不记销售收入;出售煤矸石等伴生产品少计或不计收入;自产煤炭用于诸如食堂、浴室等未计收入
由于经营业务多是现金结算,税务部门很难准确掌握其应税收入
多计费用:不少纳税人采取白条入帐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加大费用;诸如生产工人工资表、每班每日的出煤统计册等资料,不作为会计原始凭证,而是加以藏匿、甚至销毁,生产情况难以掌握
2、煤炭行业由于企业规模、生产设备、煤层分布等原因,同行业之间的可比性不强,其吨煤所耗火工材料、动力等费用不同,与产量的配比关系也不同,给同行业之间的比对分析造成一定难度,无法准确核定各煤矿的实际产量和销量,不利于税收管理
3、企业内控制度失效,财务人员会计税收政策水平不高
企业的会计、出纳和过磅销售等关键岗位往往是法人代表或煤矿投资者的直系亲属与好友
会计核算不按企业的经营实际如实记载,而是受投资者左右,人为记假帐,致使会计核算质量差
财务人员混淆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和煤矿维简费与日常一些生产费用,造成企业在帐面计提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和煤矿行维简费长期挂帐不核销,甚至重复列支,侵蚀所得税税基
4、部门协作渠道不畅
主要表现在地税与国税、煤矿监察、第1页共4页国土资源和煤炭行办之间没有很好地有效配合,对各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没有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