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参考关于开展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各科室:为了进一步全面规范和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摸清我院资产家底,重新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采集、整理资产信息数据实现网络化管理的同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2号)和《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9〕24号)及《XX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中医药函〔2019〕61号)要求,结合《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陕中附院字〔2019〕89号)的规定,我院将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为了保证资产清查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和目标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全院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各科室予以认真落实和配合。(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院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院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我院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实施资产动态网络化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第1页共6页法,进一步完善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二、工作方法(一)在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计划财务科和国有资产管理科牵头负责组成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对全院管辖各科室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国有资产管理科。(二)我院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四)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了解、解决并如实上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五)我院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逐步实施资产网络化建设,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我院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9〕1号)和实际情况,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对资产清查结果核实的批复及时进行相应的整改。三、清查实施阶段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采取各科室自查盘点并上报所辖资产账目,清查核查小组逐科逐个核实、采集资产基本数据、贴标、重新建账建卡,同时与我院计划财务科、设备科、后勤科等相关部门资产账目交叉核实的方式切实落实本次工作,具体步骤如下:(一)自查阶段(2019年4月20日-4月27日)第2页共6页各资产使用管理科室的第一负责人(科主任)或保管使用直接责任人(正、副护士长或指定的专人)按照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负责组织对本科室所辖的现有资产,按要求对实物逐个进行盘点后将自查结果按分类盘点表格(见附件二)规定要求详实填写、签字确认并与原有账目进行核对,按规定时间内将纸制版和电子版如实报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二)核查阶段(2019年4月28日-6月24日)由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我院下发的资产清查整体工作部署(见附件一)全面开展工作,结合各科室自查结果所填报的盘点表和账目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