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集团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结合施工企业内控要求和实际情况,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建造合同、收入、成本、费用等七个方面,本着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对各类业务所需的会计凭证附件的种类、格式、内控审核、审批签字等事项一一进行了规范性要求
使经济业务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会计处理人员明确职责,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实现经济业务的可追溯,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维护财产安全完整,促进企业有效经营提供保障
现将中铁六局会计凭证附件规范性要求(讨论稿)下发各单位,请财务部门牵头组织物资、机械、工程、人力等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研讨,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于4月2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
六局财务会计部2010
23施工企业中铁六局会计凭证附件规范性研究前言:为满足企业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实现经济业务可追溯,对会计凭证附件的格式、内控审批程序等进行规范非常必要
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执行或完成,作为记账依据的最初的书面证明文件,为会计核算提供原始依据;各类审计可以通过原始凭证检查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为会计监督提供重要依据;企业管理者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明确经济责任,为落实岗位责任制提供重要文件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的过程中直接产生的,种类格式繁多,而企业内部控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各类审计工作对企业的会计凭证附件都提出了较高要求,实际业务操作也需要规范会计凭证附件
但纵观目前的各类会计制度、内控制度及理论探讨都没有对会计凭证附件的规范性提出要求,本文力图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建造合同、收入、成本、费用等七个方面,对各项业务所需的会计凭证附件的种类、格式、内控审核、审批签字等事项一一进行了规范性探讨,从而完善企业内控管理,并使经济业务经办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