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1公司声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资产收购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资产收购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资产收购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2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并仔细阅读本报告书中“风险因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财务会计信息”等有关章节的内容
一、对郑轻大额应收款回收的风险截至2004年6月30日,郑州日产对郑轻的应收款项余额为1
965亿元(下称“历史欠款”),其中应收帐款余额1
235亿元,其他应收款余额0
计提坏帐准备后的应收款项净额为1
该历史欠款的回收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消除该风险,2004年10月15日,郑州日产与郑轻签署了《还款及抵押担保协议》,约定郑轻将在2007年底前分三次等额偿还该历史欠款
作为还款的保证,郑轻将其拥有的帐面净值为1
238亿元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建筑物以及机器设备抵押予郑州日产;同时,鉴于上述抵押保证品不足以担保偿还该历史欠款,郑轻、郑州日产和东风汽车签署了《保证及反担保协议》,东风汽车同意为郑轻在《还款及抵押协议》项下对郑州日产的历史欠款,向郑州日产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郑轻未向郑州日产清偿,并且经郑州日产行使其依据《还款及抵押协议》对郑轻享有的抵押权之后仍不能清偿部分
郑轻同意将其持有的郑州日产19%股权质押给东风汽车(按本次评估报告折合价值1
314亿元,与上述抵押保证品合计价值2
552亿元,超出历史欠款5870万元),向东风汽车提供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