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格式仅供参考,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可做适当修改;【】中为提示性文字
】××公司会计报表附注2002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一、公司基本情况1970年9月成立四一四矿,1972年由四一四矿改名宜春钽铌矿,隶属冶金部
1984年1月企业转属职工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南昌公司(中国华兴钨业公司)管理;1999年改隶属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公司;2000年7月企业随在赣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一起下放江西省统一管理,现隶属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
企业于1982年7月1日正式在宜春市工商局注册登记,1986年3月一期工程竣工投产;1987年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1993年变更为注册资本3339
8万元,1996年变更为注册资本5013
5万元,1998年变更为注册资本5364
7万元,2002年变更为注册资本10542万元
宜春钽铌矿属于采矿业,主要产品为钽铌矿、锂云母、长石、白花岗岩、高岭土
企业注册资本10542万元,法定代表人毛美心,经营范围包括采选、销售、运输、加工和收购上述主要产品,还兼营汽车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来料加工、产品收购
企业营业执照号为3633001200400
二、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说明公司无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1
会计制度宜春钽铌矿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年度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记账本位币和外币换算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在报表期间内发生的所有外币经济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月一日(或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记账
期末,对所有外币账户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市场汇价进行调整,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项目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凡同时具备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