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员1、实地调查核实;2、资料归档
纳税人提交申请资料,填写《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待批税务事项受理岗1.受理审核纳税人所提供的资料;2.制作《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待批税务事项受理岗发放相关资料证件文书
资料不全退回补正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领取有关资料证件文书
流转税管理岗1、案头审核资料;2、录入申请信息,需要核查的转税收管理员核查;3、上报各审批环节进行审批;4、根据审批结果制发相关文书;(股)科长岗审批局长岗审批目录目录第一节:增值税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第二节:吸纳下岗再就业人员所得税优惠审批第三节:软件及集成电路所得税优惠审批第四节: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审批第五节: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请第六节: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审批第一节增值税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一、业务概述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减免税优惠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国税征字[2006]4号)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及份数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2份;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查验;四、工作流程图五、操作规范(一)受理办税服务厅【待批税务事项受理岗】受理纳税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和证件后,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合法、真实、有效,并进行审核和处理
经过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文书登记,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同时将相关资料转税政管理科【流转税管理岗】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将有关资料返还纳税人
(二)案头审核税政管理科【流转税管理岗】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