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共分为七个部分《物业服务规范》分为七个部分:——第1部分:住宅物业;——第2部分:中小学物业;——第3部分:高校物业;——第4部分:医院物业;——第5部分:写字楼物业;——第6部分:商场物业;——第7部分:工业园区物业
物业服务规范第1部分:住宅物业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住宅物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质量分级、服务质量要求及监督与投诉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区域内居住建筑类中住宅(含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的物业服务管理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服务已经移交给专营单位的,可对各服务等级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删减
注:在物业服务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选择服务内容,增减服务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96住宅设计规范GB5018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DBJ14-070-2010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物业服务企业依照法定程序设立,以物业管理服务为经营业务,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2业主物业的所有权人
3物业使用人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非所有权人
4特约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5急修对严重影响住宅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的设施设备故障进行及时的处理和修复
4基本要求4
1服务机构应在住宅小区内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具有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要求的资质;——有委托方提供的服务场所;——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服务窗口应公示物业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