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3页江苏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违反财经法规行为(财税方面)定性和处理、处罚向导(试行)》和《违反财经法规行为(行政事业方面)定性和处理、处罚向导(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区)审计局:为解决审计工作中“定性难、处理处罚宽严不一”问题,促进审计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省厅组织编写了财税方面和行政事业方面违反财经法规行为定性和处理、处罚向导,现印发给你们,以供参考
各地在应用本向导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条原则:一、要本着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实际加以应用
本向导收集的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可能存在不够完善和准确之处,使用中只能作为参考依据
在审计实践中,各地还要根据查出的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具体事实、情节等因素,依法进行定性和处理、处罚
二、在适用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时,应遵照“新法优于旧法、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
有新法取代旧法规定的,按新法规定第2页共173页第1页共17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73页办理;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按效力最高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办理,且该规范性文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向导中只列出其他规范性文件名称和条款,未列出条款的具体内容的,审计实践中要慎用该规范性文件
三、本向导处理、处罚涉及的法律法规比较广泛,根据《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认为应当由有关部门处理、处罚的,应当作出审计建议书,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向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提出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