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要对五种官煤勾结进行“四查”腐败被列入事故查处死亡120多人的“8·7”矿难背后的腐败——违规发证的省安监局副局长受贿超过10万元,煤矿董事长是国家公职人员
“今年以来,通过对煤矿重特大事故的查处,深感查处事故多发背后腐败的重要性
在查处事故中,不仅要注重查处事故的性质、原因和责任,而且要注重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四部门联合召开的清理纠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说
2005年11月1日下午,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国家安监总局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的情况
截至10月20日,全国共报告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4578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02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576人,登记入股金额6
53亿元,已经撤资4
李毅中说,从调研和分析情况看,官煤勾结的腐败现象实质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从事故查处中的实例,可以归纳出五种主要表现形式:——政府官员或国有企业负责人在小煤矿入股,谋取非法利益在调查新疆阜康神龙煤矿“7·11”事故中发现,当地的一名副市长和国有哈密煤业集团的有关负责人投资入股
还有的拿“干股”,分红利
——政府官员暗中自办煤矿或庇护亲属违法办矿今年3月14日20XX市新富煤矿发生死亡18人的特大事故,矿主彭国财就是该市xx区安监局副局长,他与担任国有七台河精煤集团副总经理的哥哥沆瀣一气,私自办矿
今年xx梅州大径里公司大兴煤矿发生“8·7”透水事故,该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竟是国家公职人员
——政府官员违规滥用审批权,收受矿主贿赂初步查明,在xx大兴“8·7”矿难中,xx省安监局副局长胡建昌受贿超过10万元,于6月5日违规批准为该矿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纵容、包庇煤矿违法生产经营有的煤矿非法生产经营,有的超能力、超强度开采,有的私挖滥采、破坏资源,有的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