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及暂时性差异注会专题研究(老考生版)目录注:此文09年注会老考生适用这一部分内容相对来说细一些,不像前面一节是一些框架上的内容,当初听徐经长老师的课的时候,他的讲解还是比较细的,印象特别深的就是他在08年讲解例题20-15的时候,专门对这个题目做了会计分录,让我从朦朦胧胧的文字中,看清了问题的实质,真的非常感谢徐老师~一、计税基础计税基础教材上没有明确的定义,因此造成了很多人不理解,实际上计税基础可以通俗地理解为:按照税法规定资产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和负债未来期间不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显然,资产的计税基础是税法允许未来抵税的资产价值,也就是未来不需要纳税的资产价值,即现在不能税前列支抵扣的金额,也是现在需要纳税的资产价值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计算公式如下: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资产成本-本期及以前期间已税前扣除的金额例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某一资产负债表日的计税基础是指其成本扣除按照税法规定已在本期及以前期间税前扣除的累计折旧额或累计摊销额后的金额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显然,负债的计税基础是税法规定未来不可以税前扣除的负债价值,也就是未来需要纳税的负债价值,即现在不需要纳税的负债价值,也就是现在可以税前列支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
但在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如自费用中提取的负债)可能会影响损益,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