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融资产品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大型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交通银行成都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成都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华夏银行成都分行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浙商银行成都分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成都市商业银行自贡市商业银行攀枝花市市商业银行泸州市商业银行德阳市商业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凉山州商业银行遂宁市城市信用社达州市城市信用社雅安市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附录:各机构推出的部分典型性产品一览表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典型性产品介绍:【产品名称】中小企业平台担保贷款【产品简介】中小企业平台担保贷款是开发银行充分整合开发性金融的市场建设优势和各级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采用借款平台统一贷款、担保平台提供担保的运作模式,以“三台一会”(借款平台、管理平台、担保平台和信用促进会)为运作核心,有效支持各地中小企业发展的银行贷款品种。【产品特点】由开发银行与各地政府共同确定的中小企业管理平台(主要是各地中小企业管理机构)负责中小企业项目的开发、受理、筛选、评议、管理;由各地政府指定并授权的中小企业借款平台公司承担统贷统还责任,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中小企业用款人发放贷款;由当地担保平台(专业担保公司)统一担保,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需加入信用促进会,互相增信,形成同业压力。【适用对象范围】符合开发银行客户准入标准的中小企业。【业务办理流程】1.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加入当地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中小企业向当地管理平台提出贷款申请。2.贷款审查:管理平台对中小企业进行贷前调查,组织工商、税务、财务人员、政府管理人员等各方面专家进行民主评议——将通过民主评议决策的中小企业向担保公司推荐——担保机构审查,对于符合担保条件的企业,向该行出具审保决议并提供审保报告——当地借款平台公司统一向该行提出中小企业贷款申请——该行参考民主评议的推荐意见及担保公司的担保意见,独立进行评审,明确是否提供贷款。3.合同签订:该行与借款平台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平台、当地代理经办行、中小企业用款人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用款企业、担保机构及当地代理经办行签订委托贷款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4.贷款发放:该行向借款平台公司发放贷款——代理经办行向中小企业用款人发放贷款。5.还本付息:中小企业用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向代理行支付利息或本金——借款平台公司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向该行支付利息或本金。一年期贷款为到期还本,按季结息。【友情提示】具体业务详情请向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业务发展处咨询(电话028-85240836)。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农发行中小企业一般性产品介绍:中小企业金融品牌产品与服务名称特点与简介农业小企业贷款农业小企业贷款农业小企业贷款对象为农、林、牧、副、渔业从事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的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企业,其中流通小企业主要是指从事农产品(农、林、牧、副、渔业)流通的批发、零售、运输、仓储的小企业。【友情提示】具体业务详情请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客户三处(028-84460725)咨询。大型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工商银行中小企业一般性产品介绍:中小企业金融品牌产品与服务名称特点与简介流动资金贷款临时贷款满足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季节性或临时性的物资采购资金需求,要求以对应的产品(商品)销售收入等作为还款来源。流动资金循环贷款贷款人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贷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项目贷款项目临时周转贷款在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全部落实并已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