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会计核算管理,适应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处理综合化的需要,根据《中国邮政储蓄会计制度》,结合上海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规范上海各级邮政储蓄银行机构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邮政储蓄银行会计核算是利用核算资料,对储蓄各项经营过程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核算与监督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
第四条邮政储蓄银行会计核算工作的任务是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各级邮政储蓄银行机构对外办理的经济业务以及内部经济业务的过程,真实地反映邮政储蓄银行经营成果
第五条邮政储蓄银行会计核算的目的是:一、反映经验成果,履行会计监督职能
二、维护自身利益和荣誉
三、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减少差错,确保账务正确
第六条一级支行为最基本的会计核算单位
第七条各级机构的负责人是本机构会计资料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一节会计工作组织和事权划分第八条各级机构要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对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主要职责分工如下:一、分行的职责
分行是全市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工作的主管和实施机构,负责执行全市统一的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制度,并对本辖行内的会计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组织全市会计培训,负责全市资金清算工作
可根据本市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依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制度》,制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会计规定和实施细则并上报总行备案
二、一级支行的职责
一级支行是本一级支行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工作的管理和实施机构,负责具体执行上级制定的会计规定和实施细则,保证本机构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和有效,并对本辖行内会计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组织全行会计培训
三、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的职责
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是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工作的实施机构,执行上级制定的会计规定和实施细则
第九条一级支行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