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法制和路政管理的情况汇报一、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1
修订《市路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2002年曾经过一次修订,对我市路产路权保护、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对公路产权的确定、治理超限超载、农村公路主要是村道的路政管理等问题没有明确,也与我市实施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实际不符
今年“两会”期间,梁平、江津的人大代表团就提出了修订《条例》的建议,因此我局启动了《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并征求了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的意见
但今年7月在全国治超工作现场会上,交通运输部领导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公路保护条例》)即将出台
为使《条例》能更准确符合《公路保护条例》的规定,我局放缓了《条例》的修订步伐,拟待《公路保护条例》出台后,再进一步充实完善
清理规范性文件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XX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和〈XX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为适应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形势,我局清理废止了原XX市公路路政管理总队下发的16个文件(渝路局发〔2009〕268号)
建设行业管理制度
按照交通运输部下发的《交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等5个规范、《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的通知》(交体法发〔2008〕570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8〕138号)的规定,下发了如《XX市超限超载运输检测站管理办法》(渝治超办〔2008〕19号)、《XX市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六不准”规定》(渝路局发〔2009〕304号)等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还编印了2007—2008年治超文件汇编
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了《市公路局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渝路局发〔2009〕209号),并在局信息网上对路政管理类别、法律依据、标准、程序、时限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