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语境下谈我国刑法立法的积极与谨慎关键词:和谐社会/刑法/刑罚谦抑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打击犯罪的需要,刑法立法活动比较积极
由于快速发展过程中新的矛盾、问题、挑战仍将不断涌现,推动刑法不断发展的基本动因短时间内不可能根本改变,相当一段时期内刑法立法的活跃态势仍将持续
但刑法是把双刃剑,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把刑法的负面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这也是提高执政能力的要求
要坚持刑罚谦抑原则,将刑法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最后选项,防止动辄主张动刑的泛刑法化倾向
可以预见,随着和谐社会建设不断取得进展,刑法立法的趋势会不断趋缓,刑罚力度将趋于宽缓
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从无到有,逐步健全的历史
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刑法的发展与完善引人注目
刑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其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安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国家、集体、公民、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正因如此,我国在发展经济和法制建设的过程中始终注意加强刑法立法
从改革开放之初,小平同志就曾多次指出,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打击犯罪,两手都要硬
刑法的不断完善,正是打击犯罪的前提条件
一、现阶段刑法立法应当是积极的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必然要求上层建筑也要相应地进行调整,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
刑法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些传统的犯罪出现了新的情况,需要调整对策,加大打击力度,如毒品犯罪、腐败犯罪、走私犯罪等;一些过去我们未曾见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犯罪出现了,如证券犯罪、金融犯罪等;随着对自然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深化,对一些原来未纳入刑法的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在刑法中作出相应规定,如一些破坏环境资源、危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