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调研报告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认同,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
近年来,**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精准扶贫监督执纪问责的部署要求,把助力精准扶贫脱贫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
该调研文章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查处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目的旨在为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参考
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全县共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2轮,专项督查31次,走访群众5650户,发放问卷调查3920份,发现线索230件,查找整改类问题278件,查处办结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241件,问责129人(次)
从立查案件数量来看
全县共立查扶贫领域违纪案件5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
其中,2015年立案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
2016年立案21件,同比增长250%,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同比增长215
2017年立案24件,同比增长14
3%,给予党政纪处分32人,同比增长68
4%,总体数量呈增长趋势
从违纪问题性质来看
查处贪污挪用案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占结案数的23
5%;查处虚报冒领案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占结案数的4%;查处克扣截留案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占结案数的4%;查处优亲厚友案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占结案数的10%;查处滥用职权案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占结案数的23
5%;查处工作作风不实追责案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占结案数的35%
用“四种形态”处置来看
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