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落实首办责任制问题的调研报告一、首办责任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取得的成效是非常明显的,但由于该项制度是一种新的工作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必然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认识水平不高,工作发展不平衡一是认为首办责任制仅仅是控申部门的事,与其它部门没有关系,误将“首办制”片面理解为控申部门的“独办制”,没有意识到“首办制”是整个检察机关的一项工作,涉及全院的多项业务,在工作中没有树立是全院“一盘棋”的思想
二是认为“首办制”是首办者的个人责任,与其它部门人员无关,因而在工作中缺乏配合意识,使首办制只停留在首办环节,在其它环节中则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
甚至一些相关部门根本不关心、不了解首办制的内容,对自己在首办制中的职责不清,致使首办制在一些部门得不到落实,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也得不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三是认为首办制仅仅是一种形式,走走过场,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对工作缺乏热情,工作机制落不到实处,致使首办责任制长期处于一种“空架子”状态
(二)工作机制不完善,各部门工作不协调推行首办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业务部门,要使首办责任制在检察业务的各个环节中得到落实,需要其他业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目前在首办责任制方面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具体规定及配套措施,造成首办责任制的实施无章可循
当前在推行首办责任制的过程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控申部门唱“独角戏”的情况相当普遍
由于其他业务部门的责任人对首办责任制的理解不同,对首办责任人的范围、首办人的责任标准、责任大小等内容不明确,存在观念上的误区,再加上机制上的缺陷,使得其他业务部门“首办”意识相对淡薄,工作不协调,各部门配合力度不够
(三)专业人才不足,业务素质有差距实行首办责任制的目的在于转变工作作风,把问题解决在第1页共3页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防止和减少越级上访、集体访、告急访等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