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协议本协议由在的授权下和(投资管理人)于年月日签订
定义和解释2
委任投资管理人2
委任范围:在此委任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同意作为****基金管理投资并(i)按照有限****投资基金协议及投资策略为****投资基金的投资和项目分析、调查、组织和谈判,(ii)对投资组合进行监督并提供收购前的建议,(iii)提供****投资基金提出的合理的其他管理服务;此外,在****投资基金的授权下,一般合伙人同意投资管理人组建由专业人士组成的团队(以下称投资管理团队)在委任范围内协助投资管理人工作
职责和服务内容:2
1的委任,投资管理人和投资管理团队应尽以下职责并应一般合伙人的要求提供下列管理服务:2
为****投资基金确定,分析和调查潜在的投资机会
范围包括产品、服务、市场、管理、财务状况和竞争水平2
分析调查潜在变现机会和退出策略,包括确定潜在的收购者并评估这些收购者提出的要约2
组织投资组合的收购和变现包括在需要的时候协助建立投资组合2
对投资组合的收购,变现或融资所有文件的准备工作,复查和谈判进行监督2
在得到一般合伙人的书面授权下,以****投资基金的名义为****投资基金进行证券的买卖2
监督投资组合的表现,在合适的情况下为管理建议委员会提供建议或对相关投资组合的管理提出建议2
确定银行,其它财务机构的资源,并为所投资的公司介绍推荐财务安排2
与审计师合作,为合伙人准备年报2
按照一般合伙人的所以指示和授权尽本协议应尽的责任2
除了投资管理人的职员所提供的服务外,投资管理人应当,按照自己的判断,从其它中介,专家顾问寻求建议和服务2
2(a)和2
2(b)履行职责和提供服务,投资管理人应当定期与投资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