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本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项目,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流程及表格:一、施工准备工作1、施工单位应配备足额的专业管理工程人员,建立相关的项目工程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应熟悉施工图纸、相关标准图集、地质勘察等技术资料,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各类专项施工方案
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参与工程部组织的三通一平、定位放线工作,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水源、电源、现场定位点、工程基准点应承担保护工作
4、开工申请报批:施工单位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监理单位审查、审查合格总监签字确认后,报工程部审批
5、施工现场原土标高测量、复核:开工前工程部组织成本部、监理、总包单位对现场原土标高进行测量,测量成果参与各方应签字确认
6、临时设施报批: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建筑总平面图编制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生活区临时设施平面布置图,提交监理单位审查、审查合格总监签字确认后,报工程部审批
7、第一次工地例会:开工前,工程部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内容如下:1)明确各方驻现场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及其分工;2)项目公司对监理单位总监的授权;3)施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各自的承包范围、管理权限和协调原则;4)各方按职责介绍施工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需要协调的事项;5)明确施工现场管理流程、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相关管理制度;6)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并明确其他沟通方式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1、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每周召开一次现场工程例会,由监理单位主持,甲方和总包、分包单位共同参加
监理单位负责记录归档并下发各参会单位签字确认
甲方对各单位提具体工作要求、目标
监理提出各施工单位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处罚奖励措施
甲方和总包、分包单位间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