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以及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我县征用地累计量逐年增加,失地农民群体不断扩大,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就业、保障等问题日益凸显,一定程度上已影响到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围绕如何做到既满足建设用地需求,又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这一问题,县政协经过多方面调查和实地走访座谈,对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思考
一、我县失地农民基本情况和生活安置现状(一)失地农民基本情况自1997年以来,全县累计征用土地10333亩,其中,公益性征地面积5664
9亩,非公益性征地面积4668
1亩;失地农民涉及20个镇5873户21046人,其中,完全失地农民1246户,占21
2%;失地农民中高中以下文化程度19809人,占94
2%,大中专及以上1237人,占5
8%;具有劳动能力人数14238人,占67
7%;有一定专业特长人数1100人,占5
2%;有收入来源户数4936户,占84
1%;征地一次性补偿户数4974户,安置就业136户,享受其他补偿户数42户,享受低保户数472户
调研发现,土地征用前,农民家庭生活消费如粮、油、蔬菜等基本上能够自给自足,土地征用后,这部分消费依靠市场购入,随着物价上涨,生活消费支出不断增大
如对吕河镇失地农民走访了解,失地前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月支出260元左右,失地后人均生活消费月支出达500元,较失地前增加了240元,消费支出大幅增长
(二)我县目前征地安置的基本做法1、货币补偿安置
依据《土管法》第47条之规定,对被征地农民以货币形式进行安置,最高标准为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据此折算,我县农村土地补偿标准一般应为16000元/亩
近年来,我县实际兑付土地安置补偿费均高于规定标准,其中,xx区约为2
5万元/亩;南区约为3—5万元/亩;北区已经达到5—9万元/亩
2、留地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