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泉地税发〔2008〕123号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规则(试行)〉和〈福建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的通知》(闽地税发〔2008〕239号)及《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2008〕108号),规范地税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防止和纠正行政执法中的随意性,正确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提高政府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省局已于2008年11月12日下发了《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规则(试行)〉和〈福建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的通知》(闽地税发〔2008〕239号)通知,要求各地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日前,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大会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动员部署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并下发了《泉州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虽然省政府对地市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并未明确提出具体要求,只是要求已开展此项工作的地级市继续进行,其它地市也只是在有关部门开展试点工作但是按照我市在海西建设中“先行先试”的定位要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不再停留于试点工作,而是将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在市县两级所有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单位全面开展,同时要求中央及省属垂直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参照执行。根据方案要求,列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六项行政执法行为。会议强调,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要重点抓好五个环节:一是梳理行政自由裁量权;二是细化、量化行政自由裁量权;三是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程序;四是公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运行过程;五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制度。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一是动员部署;二是细化标准;三是报送备案;四是组织实施;五是检查评估。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把握精神,充分认识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列入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精心组织,确保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取得实效(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对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加强领导,确保该项工作有效开展。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到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督促。(二)加强协调,做好衔接虽然我省地税系统从2009年1月1日起将先行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而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该项工作的时间是2009年7月1日,但列入规范的范围要求包含六项行政执法行为,因此,各单位要提前谋划、提前调研,在认真执行省局规范的同时,要加强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积极探索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有效方法,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做好准备。(三)强化培训,依法运作省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规则、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起就要开始实施了,时间紧,工作新,各单位应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动员部署,让每位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开展培训,让全体执法工作人员及时掌握细化的处罚规则和标准,确保工作中熟练运用,确保取得实效。(四)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制约制度,通过日常执法检查、执法考核、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监察、效能部门要加强行政监察、效能监察,对行政执法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行为,要及时予以查处。市局将把行政处罚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