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对策研究曹四军摘要:银行业混业经营问题是我国金融界、经济理论界近年来探讨得很多的一个问题
作为金融业核心的商业银行,其在未来拓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成功与否,对我国银行改革甚至金融改革至关重要
本文主要从商业银行角度,探讨其如何拓展投资银行业务,进行混业经营的模式选择、实施阶段等问题
关健词: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混业经营拓展研究第一章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概述一、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英文CommercialBank的意译,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货币经营企业
这个定义方法实际上是把中西方学者对商业银行所下定义做了一个概括
商业银行的特征如下:(1)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一样,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
(2)商业银行又是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特殊企业
二、投资银行及投资银行业务1、关于“Investmentbank”
一般认为,英文“Investmentbank,即投资银行,但事实上,在中文中它有四层含义:其一、机构层次,是指作为金融市场中介机构的金融企业;其二、行业层次,指投资银行的整个行业;其三、业务层次,指投资银行所经营的业务;其四、学科层次,是关干投资银行的理论和实务的学科
这四层含义都应有相应的中文单词,即可用投资银行、投资银行业、投资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学来表示这四层含义,以做出明确区分,而不能简单地用投资银行一个词来表示
2、关于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由广到狭有四层含义:第一、包括所有的金融市场业务;第二、包括所有资本市场的业务;第三、只限于证券承销、交易业务和兼并收购业务;第四、仅指证券承销和交易业务
目前被普遍接受的是第二个定义,即投资银行业务包括所有资本市场的业务
3、投资银行的定义
本文说的投资银行,是从机构层次来做研究的,即投资银行,是指主营业务为投资银行业务,也就是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