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情况的报告建设部:按照《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建住房[20**]61号)要求,我厅及时转发部里文件,并对全区危旧房屋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近几个月以来,全区全面开展了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采取措施我厅接到建设部文件后,厅领导对这次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十分重视,在家主持工作的吴龙副厅长和分管副厅长余向东同志对此项工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4月25日,我厅以内建房字[2001]92号文转发了建设部的通知,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必须在雨季来临之前,将检查发现的危险房屋整改完毕,以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
大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首先由房屋产权人自查、自报、自改,然后在6月15日前,由各盟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最后在7月15日前由自治区建设厅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
各盟市接到通知后,普遍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在产权人自查、自改基础上,采职逐片检查、分类进行的方式,重点对公共娱乐场所、校舍、居民普通住宅进行了检查
为了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一些旗县市突破常规管理模式,从工作出发,采取了一些积极高效的工作措施,如xx市在红城晚报上刊登自查申报公告,收到了良好效果
从7月上旬开始,在各盟市基本完成安全检查后,我厅由分管厅长挂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牵头,组织质量监督、房屋安全鉴定和物业管理等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前住xx市、xx市、XX市、XX市等4个有代表性的盟市,对危旧房屋整治改造情况进行了抽查
二、检查结果通过房屋产权人自查、盟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和自治区建设厅抽查,全区共检查发现危险房屋建筑面积188
32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10
57万平方米,各类校舍56
17万平方米,居民住宅107
06万平方米,生产用房8
89万平方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