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学校法律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评报告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法律规范办学行为评估的通知》(甬教督〔XX〕339号)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法律规范办学行为,推动素养教育,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进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仔细开展了法律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评活动。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一、学校法律规范办学行为基本情况总结1、组织健全,依法办学,落实法律规范办学行为。学校成立了黄斌校长为组长的法律规范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法律规范办学行为、推动素养教育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家长、社会理解和支持法律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教育观,为实施素养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制止各种违规行为。学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健全校内各项制度,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常规。加强学籍管理。坚持收支公开,绝不违反上级有关规定向同学收取费用。完善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坚持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以法律规范办学行为为准则,抓好教学常规管理。(1)学校根据市教育局的招生要求,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招生,实施均衡分班,不设置快慢班、特长班等,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法律规范,并进行公示。(2)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定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根据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纠正任何违反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的现象。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坚持健康第一,注重创新精神培育,不挤占体育课、艺术课、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切实保证同学每天锻炼不第1页共6页少于l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同学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同学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合理安排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坚决纠正随意侵占同学休息时间的做法,依法保障同学的休息权利。保证同学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学校有一系列规章制度予以保证,严令不得占用同学法定休息时间、午间休息和下午放学时间加班加点或组织集体补课。对同学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1小时。(4)加强考试管理,严格法律规范考试制度。学校严禁公布同学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同学安排座位等。实行同学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同学。3、重视老师队伍建设,法律规范老师行为。学校高度重视老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老师实施素养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老师队伍管理与培训,努力提高老师职业道德和教学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其在法律规范办学行为、推动素养教育主体作用。仔细贯彻《中学校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强化教书育人职责和岗位要求。加强对老师的管理,严禁老师对同学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老师也不得组织同学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老师,实行“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二、对比标准,自查自评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段学校法律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试行)》,逐条进行了仔细的自查自评:(一)自律机制1、学校高度重视法律规范办学行为,成立了校长为组长的法律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仔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减负”工作精神。每学期初制定“减负”工作具体目标和“减负”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定期组织“减负”工作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定期开展“减负”自查工作,及时对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发觉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办学行为零投诉和零举报。第2页共6页2、学校实行“法律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制,在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