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土地升级改造工作情况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存量土地升级改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年1月26日,县政府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实施意见》(东政〔**〕10号),为我县存量建设用地升级改造提供了政策支撑
一、文件出台的依据一是国土资源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国土资发〔**〕100号)
文件规定,工业用地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可以用于经营性开发建设或转让
二是《XX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58号)
文件指出,原有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经批准利用原有划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补办出让手续并按照市场价补缴出让金
三是《XX市人民政府关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实施意见》(合政秘〔**〕101号)
文件规定,企业自有存量土地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依法批准并按规定程序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升级改造为商业、办公、居住用地
四是今年出台的《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皖国土资〔**〕40号),进一步为我县的10号文件提供了政策依据
文件规定,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经批准可以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
二、文件出台的背景和过程(一)出台背景一是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转变用地方式的需要
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58号)和市政府出台《XX市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第1页共6页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意见》(合政〔**〕31号),均明确提出市、县政府对节约集约用地负总责
当前,我县在土地利用上存在结构不合理、区域发展功能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