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生态补偿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生态补偿资金是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途径,更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保障
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会同区财政局就我区生态补偿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现将形成的调研报告印发,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决策时参考
一、运行情况(一)市对我区生态补偿资金的分配情况
根据沪财预【2009】108号文件精神,市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以区县基本农田、公益林、水源地面积和考核计分四项指标为依据进行计算和分配,补偿相关区县财力,集中体现了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力倾斜和支持
2009至20**年4年间,我区共收到市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8
09亿元,各年分别为1
34亿元、1
58亿元、2
62亿元和2
资金下达以一般转移支付方式通过财力结算进行下拨,作为对区县因承担生态保护任务而限制经济发展的一种财力补偿政策,要求区县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使用
(二)我区生态补偿资金使用和拨付情况
随着区委区政府对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视,区财政逐年加大对生态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
考虑到黄浦江沿岸街镇由于承担生态保护任务限制了经济发展,导致财力比较薄弱的客观事实,我区制定和完善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市级生态补偿资金除由区级层面统筹列入生态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外,其余部分以一般转移支付方式及时、足额划拨到相关街镇账户,保障了生态保护工作的顺利推进,促进了经济薄弱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持续加大生态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
为保护好黄浦江水源,我区持续增加生态保护资金投入,启动并实施了一系列保护性项目,成效明显
例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1
38亿元、高铁片区环境整治5618万元、山地林业养护和林相改造5000万元、农村护岸工程4500万元、涵养林设施建设和林相改第1页共5页造2000万元、关闭叶榭晨富化工厂1200万元等
同时,启动供水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