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1993年修订)的改进建议11本文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国注册会计师研究与发展中心汪珺翻译、丁度校译
其中“征询意见”、“主要变动摘要”和“正文”第1条到第15条在实习生冷冰翻译的基础之上进行翻译
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200X年修订)征询意见理事会将特别欢迎对下列问题的回答
意见中最好能指明有关的准则段落,包含明晰的基本原理,并在合适的地方提出备选措辞的建议
问题1您是否同意将功能货币定义为“实体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的建议,以及第7段至12段中所建议的确定实体功能货币的指南
问题2您是否同意,报告实体(无论是集团还是孤立实体)应当被允许按其选择的任意一种(或几种)货币列报其财务报表
问题3您是否同意,所有实体在将其财务报表折算成列报货币时,都应当使用与为将其纳入报告实体财务报表而对国外经营进行折算时所要求采用的方法一样的方法(参见第37、40段)
问题4您是否同意,撤销IAS21第21段中将某些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的允许选用的处理方法
问题5您是否同意,并购国外经营产生的:(1)商誉和(2)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应作为该国外经营的资产和负债,并按期末汇率进行折算(参见第45段)
主要改动摘要主要的改动建议有:在IAS21的范围中删除已纳入《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范围的外币衍生工具
以两个新概念代替IAS21中的“报告货币”概念:功能货币(实体用以计量其财务报表项目的货币)和列报货币(实体用以列报其财务报表的货币)
术语“功能货币”用以替代“计量货币”(《解释公告第19号——报告货币:IAS21和IAS29下财务报表的计量与列报》中所使用的术语),因为二者的含义本质上相同,但功能货币更常用
要求每个实体——无论是孤立实体、集团内的母公司还是集团内的某个经营(例如子公司、联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