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提高“一通三防”工程安全质量和管理水平,防止发生通风、瓦斯、煤尘与自然发火等事故,特制定本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办法
第二条参加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风设施;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
2、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3、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4、矿井必须装备矿井监控系统,且系统运行正常
第三条检查评定内容1、通风系统
2、局部通风
3、瓦斯管理
4、通风安全监控
5、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
6、瓦斯抽放
7、防止自然发火
8、通风设施
9、综合防尘
10、管理制度
第四条评定单位:以自然井为基本评定单位
第五条检查与评分定级办法(具体见附表):1、根据检查结果,各大项均达90分及以上为一级矿井;85分及以上为二级矿井;达80分及以上为三级矿井、2、检查大项中,检查大项的最低得分为矿井的定级分
3、年度等级的确定:以四个季度的定级分平均得分定级
4、哥检查大项中缺分项的,不查不计;检查项中却小项的,以该检查项的其他小项得分的百分比折算计分、扣分原则,以本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5、在检查周期内,每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死亡1人,痛风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
累计死亡3人或3人以上者取消评级资格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办法项目质量标准标准分检查方法评分方法扣分得分一、通风系统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时(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一个采区)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202、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排瓦斯巷不在此限)和采煤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