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件苏交规〔2010〕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厅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对用好抓好项目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三个关键人的要求,规范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从业行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厅在结合实际情况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在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厅以便修订完善
联系人:厅建设办,程钢,电话:025-52853036,传真:025-52853028,电子邮箱:;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主题词:交通建设信用管理通知抄送: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10年11月18日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的从业行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交通项目”)新建、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的从业行为考核和信用评价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现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