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美利坚合众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关于食品和饲料安全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AQSIQ)与美利坚合众国(简称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以下简称HHS)(以下简称双方):了解到在食品及饲料安全领域开展双边合作与交流,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公众健康;珍惜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与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食品药品管理局(HHS/FDA)的长期协作关系,以及AQSIQ注册登记与出证体系的历史;期望继续合作,防止、干预并反馈一国向另一国出口食品及饲料时出现的任何相关安全问题,保护中国和美国关税区内消费者、动物的安全与健康;认识到此项合作可以促进中美两国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并增强彼此向对方出口食品及饲料安全的信心;协议如下:第一条目的本协议旨在建立食品和饲料安全的双边合作机制,为双方判定某一进口产品是否符合进口国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这种机制可以包括现行或今后实行的注册登记与出证制度
第二条定义为达到本协议的目的,特定义如下:1
相关产品:指属于双方监管范畴内的食品及饲料
指定相关产品:指在食品及饲料安全合作机制任何阶段被指定包括在内的“相关产品”
指定相关产品名录见附件
饲料:用于动物而非人类食用或饮用的、属于双方监管范畴内的物质及其成分,包括不作为药品管理的维生素或草药等膳食补充剂
饲料包括饲料成分、饲料添加剂以及含兽药的加工、半加工饲料及原料
公司:中国关税区内或美国境内从事食品及饲料制造、生产、种植、加工、包装、检测、储藏、运输、配送或出口的企业
食品:双方管理权限范围内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及其成分
HHS/FDA的要求:指由HHS/FDA管理和实施的有关食品、饲料的美国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包括本协议生效之后被采用的有关修订条款
AQSIQ/CNCA要求:指与AQSIQ或中国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