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县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调查报告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兴昌的带领下,县人大调查组于4月中旬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深入部分中小学校,听取了县政府、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中小学校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并查核相关资料了解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对我县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基本评价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防流控辍、统筹规划、教育教学、经费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2年12月我县顺利通过XX省教育强县督导验收,2013年2月被省教育厅授予“XX省教育强县”;2014年12月,在全市率先通过了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
(一)加大了教育投入,办学条件逐步改善
县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先后出台相关政策,保障义务教育经费,为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公用经费标准逐年提高
县政府能够将省财政公用经费专项转移支付按时、足额拨付给义务教育学校并落实相关配套资金,近年来,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能够按规定标准逐年提高
二是着力推进学校规范化建设、薄弱学校改造、教育新装备添臵等工程建设,使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是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书本费以及农村寄宿生住宿费,让广大适龄儿童家庭真正感受到了实惠
(二)致力于均衡与统筹发展,教育公平得到稳步推进
一是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014年小学生入第1页共5页学率、保留率分别为100%和99
43%,初中生入学率、保留率分别为100%和96
全县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