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环境管理体系一规范及使用指南﹕·ISO前言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联合会﹒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对某技术委员会工作感兴趣的成员团体有权参加该技术委员会﹒国际上的其它组织﹐无论是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也可通过与ISO的联络参加其工作﹒由技术委员会正式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表决﹐国际标准须取得至少75%参加表决的成员团体同意才能正式通过
国际标准ISO14001是由ISO/TC207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环境管理体系分技术委员会(SC1)制定的﹒·引言现在﹐各种类型的组织都越来越重视通过依照环境方针和目标来控制其活动﹑产品或服务对环境的影响﹐以实现并证实良好的环境表现(行为)﹒这是由于有关的立法更趋严格﹐促进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和其它措施都在陆续出台﹐相关方对环境问题包括可持续发展的关注也在普遍增长
许多组织已经推行了环境“评审”或“审核”﹐以评定自身的环境表现(行为)但仅靠这种“评审”或“审核”本身﹐可能还不足以为一个组织提供保证﹐使之确信自己的环境表现(行为)不仅现在满足﹐并将持续满足法律与方针要求﹒要使评审或审核行之有效﹐须在一个结构化的管理体系内予以实施﹐并将其纳入全部管理活动的整体﹒国际环境管理标准旨在为组织规定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它们可与其它管理要求相结合﹐帮助组织实现环境目标与经济目标﹒如同其它国际标准一样﹐这些标准不是用来制造非关税贸易壁垒﹐也不增加或改变一个组织的法律责任﹒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该体系拟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并适用于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条件﹒体系的成功实施有赖于各个层次与职能﹐特别是最高管理者的承诺﹒这样一个体系可供组织据以建立一套程序﹐用来设立环境方针和目标﹐并向外界展示这种符合性﹔同时这一体系还可用来评定程序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