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5页湖南省医用高压氧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为加强我省高压氧治疗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高压氧医疗服务质量,根据GB12130-95《医用高压氧舱》,卫生部、劳动部1996年颁发《医用高压氧舱临床使用安全技术要求》,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1999年颁发的《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和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发布的《医用氧舱临床使用安全技术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治疗质量控制标准及评估办法
第一章高压氧质控实施办法1.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医用高压氧质量控制标准学习班
2.设立湖南省医用高压氧质量控制中心咨询电话,接受各医院高压氧质控方面的咨询
3.每年出版一期《湖南省医用高压氧质量控制通讯》,分发到全省各医院
4.每年组织召开质控中心委员会议,组成高压氧质控小组对全省高压氧科(室)进行工作检查(每年1次),对全省各医院高压氧科(室)进行质控评分,评分结果向湖南省卫生厅医政处书面汇报,并反馈到各医院
对评分合格者予以表扬,对评分不及格者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定期复查
第二章高压氧科(室)准入制度1.高压氧科(室)应严格按下表要求进行人员配置(表1)表1高压氧科(室)工作人员配备表舱型医师护士技术人员氧气加压舱婴幼儿舱专职或兼职1名专职1名兼职1名成人舱专职1名专职1-2名兼职1名空气加压舱小型多人舱专职1名专职1-2名专职或兼职1名中型多人舱专职1-2名专职2-3名专职1名大型多人舱专职2-3名专职3-5名专职1-2名注:设有病房(24小时值班制)、实验室以及拥有多种舱型的单位,有关人员可相应增加
2.各地州市拥有18人以上大型高压氧舱的医院要成立单独的高压氧科,并按本要求配置好医、护、技工作人员
3.高压氧科(室)从业医师要求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