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府政策对接落实工作的情况汇报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政府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对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淮府办秘〔2017〕59号)要求,我局及时与省文化厅进行了联系沟通,了解相关配套措施,查摆有关情况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文化发展方面有关激励政策为鼓励各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干事创业、开拓创新,推进形成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皖政办〔2017〕10号)精神,省文化厅制定了《省文化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明确了如下激励措施:对象和范围
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繁荣文艺创作、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市、县(市、区)
承担国家级、省级文化发展改革试点示范,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文化活动任务的;在文艺创作生产演艺中获得国家级、省级重要奖项,或取得重大成果的;在承担国家和省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中承担重要任务、取得重要成果或成效的
对于在这些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地市,省文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统筹中央和省补助文化文物及文化产业等项目和绩效奖励资金,予以一次性奖励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市(县、区)文化建设和改革
激励工作每年开展1次
每年初根据上一年度工作成效,结合文化厅重点工作日常督查情况,对照奖励条件、范围研究提出拟激励支持的对象名单,报省政府办公厅审定、实施
二、XX市有关情况对照省厅《实施意见》中的入选条件,省文化厅已确定拟予激励支持项目(全省共计9个市、县),XX市入围的为XX县区,入选理由为在花鼓灯艺术创作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XX县区2016年以来大力弘扬特色演艺精品花鼓灯艺术,多次赴境外开展文化交流
为推进安徽文化走出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