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业与证券业合作的问题与发展对策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合作越来越广泛,相互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银证合作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趋势
银证合作是提升我国金融体系竞争力,提高我国金融市场化程度,顺应资本市场和商业银行发展需要的必然趋势
银证合作是一个内容十分广泛的领域,它涉及到金融法规、金融监管、金融创新等金融领域的方方面面
同时,银证合作也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不仅会遇到金融工具创新的技术难题,而且会遇到银证业务发展过程中的政策瓶颈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银证合作已经逐步走出了一条由不成熟到成熟,由被动模仿到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
我国的银证合作是随着金融体系的变迁而逐渐发展起来的
在1993年之前,我国实行的是混业经营,各银行先后以全资或参股的方式开办了大量金融信托机构、证券兼营机构,但从1992年下半年开始,随着房地产热和证券投资热的兴起,大量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证券市场,增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助长了投机行为,增加了金融监管与宏观调控的难度
为了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通过1995年出台的《商业银行法》和1997年出台的《证券法》,逐步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
然而,随着银证通、信贷资产证券化、融资融券、允许部分券商与投资基金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券商质押贷款等业务的不断完善与发展,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业务合作已经成为星星之火,专业化、规模化趋势明显
一、银证合作的主要方式及存在的问题从目前的实践来看,银行与证券机构之间的合作有三个层次:(一)一般性业务合作这是一种最表层的合作方式,银行将券商视同接受贷款的普通企业与之开展信贷业务,或者券商在证券市场上经营股份制银行的上市股票,双方只是一般的、常规的业务关系,其主要合作形式是二者之间的资金合作,如质押贷款、同业拆借等
1999年以来,国家出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