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我国海域使用权的流转问题初探物权法律制度物权制度的经济学分析:物权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我国海域使用权的流转问题初探作者:郑贵斌孙吉亭一、建立海域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必要性1
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国家通过无偿调拨、划转来配置资源,使用者作为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也有权无偿使用资源
结果导致使用者不考虑海域的使用效益,任意占用海域,浪费了海域资源
现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的配置是按市场经济规律来实现的,海域资源不应再是无偿的使用,而应按照价值规律来实现它的价值
1992年,国务院办公厅对国家海洋局、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我国海域有关问题的报告》所作的指示中,提出了要建立海域使用许可证制度和有偿使用海域的制度
1993年,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联合下发了《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开始推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和海域使用许可证制度,海域有偿使用管理开始起步
实施海域有偿使用,是为了促使使用者提高效率和效益,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海域资源的合理配置,那么对于不能较好地开发利用海域资源者来说,则应当通过海域使用权的流转机制,将其手中的使用权流转出来,然后流入那些有能力做好海域资源开发工作的人手中,达到海域资源的合理配置
是海洋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和深入,在海洋开发中出现了一些原来不曾有过的问题,这些问题都与海域使用权有关
首先,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使原有的海域资源开发布局矛盾突出
长期以来,人们对海洋的认识一直定位在“渔盐之利、舟楫之便”上,这主要是受到当时海洋科技水平的限制,许多海洋新兴产业没有出现的缘故,对海域资源的利用主要集中在渔业、盐业、港口和海运上
但是随着近年来海洋科技的飞速发展,许多效益高、产量大的海洋新兴产业不断出现,原有的海洋产业布局已经暴露出不合理的方面,据对沿海地区岸线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