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上银行发展之法律问题陈朝晖渤海大学讲师关键词:网上银行/监管模式/归责原则/民事责任内容提要:全球银行业正经历着一个激动人心的时代,网上银行顺理成章的成为这一时代的见证和表征
WTO体制下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将令网上银行业务成为中外金融业竞争的焦点所在
现行监管模式和法律规制对于网上银行显得力不从心,已不能适应其蓬勃发展的客观需要
本文试图就有关网上银行及其业务的的监管模式、归责原则、民事责任等相关法律问题加以探讨,并提出一些浅见
因特网(Internet)仿佛是一轴徐徐展开、一望无垠、美不胜收的巨幅画卷,每一寸延展都孕育着无限的良机
信息技术与金融全球化的高度结合,使金融服务业进入极富挑战的时代——网络金融时代
传统意义上的银行业将渐行渐远,以网点密布称雄的传统商业银行被戏称为行将灭绝的恐龙,崭新的银行模式——网上银行,正在网络金融时代茁壮成长
一、网上银行及其立法定位1995年,世界上诞生了第一家网上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FirstNetworkBank,SFNB),自此网上银行进入了爆发式的“量子跃迁”时代
美联储对网上银行(OnlineBanking,InternetBanking或NetworkBank)的定义是:利用互联网为其产品、服务和信息的业务渠道,向其零售和公司客户提供服务的银行
[1]与传统的银行相比,其特点在于:通过因特网这一媒介为客户提供服务
由此,其优势便表现在:1、设立和经营成本较低,包括物质成本和时间成本
网上银行以因特网为媒介,只要建立为客户服务的终端即可,从而节省了传统银行营业网点的物质投入和建设周期
同时,其传统上由人工完成的业务可由计算机程序自动完成,大大节省了运营成本
2、方便客户
网上银行的任何客户(Anyone)可以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办理各项银行业务,享受在任何时间(Anytime)、任何地点(Anyw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