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职工的报告关于要求纠偏改正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60周岁退休的报告国家信访局领导你好:我们是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驻湘单位机务、工务、货运、车务被提前退休职工,从2002年开始,我们陆续在工作岗位上因年满55周岁被作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了
我们的退休是企业为了减员增效的‘结果’,是违反国家养老制度改革政策的产物,我们的退休,程序明显不符,事实明显错误
我们要求得到纠偏改正,具体理由如下;一、我们被提前退休,严重违反了国家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根本宗旨根据国家政策,职工退休都是依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我们所从事的工作属特殊工种,年满55周岁可以退休
在104号文件发布执行之初,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和60岁正常退休,在退休待遇上没有什么差别
这时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从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及有害健康工种职工的关怀和爱护
从1986年开始的我国企业养老制度的改革,国家颁布了一些新的退休养老制度法规,随着新的退休养老制度改革的深入,计算退休待遇方式已完全发生变化,退休养老金与工龄和个人缴费紧密挂钩
55岁提前退休与60岁正常退休在退休待遇上有着很大的差距,相差千元左右
如果对特殊工种退休只有年龄要求,不考虑待遇差距,就严重违反了国家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根本宗旨
把党和国家对从事特殊工种工人的关怀和爱护化于无形
为防止这种现象出现,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应政策
劳动部劳险字(1988)3号文,(1993)国务院111号令,XX省湘政发(2006)7号文,均明确规定:在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不得擅自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
由于新的退休养老制度的实施,对从事特殊工种工人退休有着严格的限制,对已经不具备特殊工种要件的岗位的职工不能再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必须要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才可以办理退休
对于确因病、伤体衰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实第1页共5页行企业内部离岗退养,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