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镇地籍调查实施细则山西省土地管理局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地籍调查的内容第三条地籍调查的基本单元第四条地籍编号第五条选择地籍勘丈方法的原则第六条基本地籍图及比例尺第七条地籍调查实施机构第八条地籍调查的实施条件第九条管理办法第十条地方补充规定第十一条细则适用范围第十二条初稿细则的解释权第二章土地分类第十三条土地分类的依据第十四条分类体系第三章初始地籍调查第十五条准备工作第十六条关于权属调查的规定及原则第十七条准备实施第十八条实地调查第十九条争议界址的处理第二十条指界人认界后不签字盖章的处理第二十一条地籍调查表的主要内容第二十二条地籍调查的填写要求第二十三条宗地草图的绘制第二十四条界址边长勘丈要求第二十五条编绘“街坊内宗地及统编的界址点分布示意图”第二十六条权属调查后文件资料的移交第四章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第二十七条平面坐标系统第二十八条地籍平面控制点的基本精度第二十九条平面控制第三十条地籍图根控制测量第五章地籍勘丈第三十一条地籍勘丈的任务第三十二条地籍勘丈内容第三十三条地籍勘丈的基本精度要求第三十四条图幅规格第三十五条分幅编号第三十六条坐标格网的绘制第三十七条地籍勘丈方法第三十八条界址点测量的规定第三十九条基本地籍图绘制第四十条宗地图的会制第四十一条图式、样图第四十二条面积量算第四十三条地籍调查的质量要求第四十四条地籍调查成果资料第六章地籍调查的检查验收第四十五条检查验收的上目的第四十六条检查验收的组织第四十七条检查验收工作程序第四十八条检查验收内容第七章变更地籍调查第四十九条变更调查目的第五十条调查准备第五十一条权属变更的方式第五十二条调查内容第五十三条发送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第五十四条实地调查第五十五条宗地编号第五十六条变更地籍勘丈的方法与要求第五十七条宗地草图第五十八条解析法分割宗地的要求第五十九条图解法分割宗地的要求第六十条面积量算第六十一条地籍图、表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