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扶贫助困机制改善弱势群体生活状况调研报告根据市政协六届四十一次主席会议安排,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由石明全副主席带队,于8月5日至13日就全市建立和完善扶贫助困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弱势群体生活状况进行调研
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扶贫助困体系建设的发展现状扶贫助困体系是为救助困难群众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以及与这些制度相适应的配套要素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困难职工剧增,城乡差距、贫富差距逐步拉大等一些新问题,包括近几年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失地农民问题,原有的救助体系不能覆盖到绝大部分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问题尤为突出
近几年,我市城乡扶贫助困体系建设得到市、县、特区、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支持,初步建立了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学救助、临时救助、计生救助、救灾救济、扶贫开发等为辅助的扶贫助困体系
主要表现在:(一)城乡低保实现了应保尽保
第一,城镇居民低保始于1998年,2001年扩面,2003年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截止2010年6月份,全市纳入城市低保的共79558人,占非农业人口的11
第二,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纳入农村低保的人口从2007年的238637人扩大到2010年430043人,占农业人口的18
第三,低保标准逐渐提高,低保资金足额到位,按时发放
城市低保标准从建立制度时的108元提高到2010年的市中心XX县区280元,其余地区2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2007年的700元提高到2008年的820元
2010年,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保障标准由各地按照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确定,各县、特区、区分别为:xx区1200元,xx县1260元,xx县1190元(低于贫困人口1196元的标准),xx区1320元
第四,城乡低保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