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设备免税事宜情况汇报一、国家相关减免税政策规定1、根据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精神,外国政府贷款或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除《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其他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从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取消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
3、2009年8月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文),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列入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目录,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进口免税政策
4、2010年4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在原(财关税[2009]55号文)的基础上,对商品清单进行调整,进口设备免税的范围以逐步缩小,更加明确,具体(对轨道机车、车辆设备已明确列入不予免税产品目录)
二、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的程序1、由国家发展委审核项目机电设备的综合国产化率达到70%后国家相关部门出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按照海关总署相关规定在重庆海关办理免税备案手续,然后分批次办理进口设备免税证明
三、三号线一期进口设备报关进展情况1、由于办理《项目确认书》程序较复杂、周期较长、非企业可控,我司于2008年积极与重庆海关进行沟通、协调轨道交通三号线一期工程进口设备凭保通关事宜,重庆海关同意以银行保函便通的方式代缴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办理报关手续
目前三号线一期正线关节可挠道岔和信号设备已顺利通关,为今后进口设备报关工作奠定基础
四、进口设备报关工作注意事项1、三单相同,《项目确认书》、主合同、进口合同的进口第1页共9页设备清单相同
2、根据重庆海关要求,每年提交进口设备的进口计划
3、按照重庆海关相关规定,每一个合同预先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再分批次办理进口设备报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