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情况的报告XX县区煤炭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汇报县委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坚持不懈地抓了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办事,认真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使我局选拔任用干部和干部监督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目前,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尺度,以工作实绩定升迁,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已初步形成
按照中共XX县区委组织部《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的通知》(水组通〔2009〕83号)要求,我局对2009年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为了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我局从四方面入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
针对煤炭系统任务重、人员知识结构复杂的实际,1教育干部树立四种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既严格管理干部,又重视、关心、爱护干部的成长
坚持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纳入党组会议学习讨论内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注重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执行力,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是坚持标准,选准用好干部
我局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准绳,坚持选人用人三项基本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群众公认的原则
对股级干部的任用,先酝酿,不符合规定的,不第1页共3页研究、不讨论,严把审核关;对科级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严把报批关;对干部任用后的表现,按要求考察和评议,严把监督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