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乌鲁木齐、兰州等城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考察报告为加强和完善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钟万荣副主任带领法工委及xx区、xx区人大常委会、市法制局等部门有关同志于6月25日至7月7日赴乌鲁木齐、兰州、西宁等省会城市人大常委会参观学习考察,并重点对xx市城市公交客运管理和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立法进行了调研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xx市公交客运管理立法调研情况(一)立法背景和宗旨1、立法背景
xx市公交公司成立于1953年,原为国有企业,后经改制分立为两家公司,一家为国有控股企业,一家为港方控股企业
此前,陆续加入公交营运的公司还有11家
由于参与公交营运的主体较多,没有统一的资质标准,公交经营管理有待规范
因此,xx市20**年制定了《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该《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2、立法宗旨
一是实行准入机制;二是确定统一规范的服务标准;三是明确特许经营制度;四是体现公交优先的原则;五是不允许转让特许经营权
(二)经验和做法1、坚持“公交优先”的理念
在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规划建设上明确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的优先地位
在资金投入、财税扶持、土地划拨等方面制定对公共交通倾斜的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政府优先发展公交事业的决心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充分考虑公交基础设施的预留、设计和施工等;二是合理设定公交专用车道、公交车优先通行标志和信号装置;三是把公交优先发展政策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
2、引入竞争机制
引入竞争机制是开放市场的客观要求
随着公交运营市场的逐步开放,国有公交企业“一统江山”的第1页共6页垄断局面逐渐打破
但由于公共交通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共事业,从事公共交通营运服务的企业具有公益性和经营性双重特点,不能把这些企业等同一般竞争性企业完全推入市场
xx市在公交企业市场化运作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