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调解情况调查汇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3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市法院民事诉讼调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
其间,听取了市法院的情况汇报,观看了市法院制作的《法润城乡促和谐》专题片,召开了市法院分管负责同志和部分庭长参加的座谈会,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市法院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探索和创新调解机制,不断加强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7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558件,其中调解结案3932件,调解率达70
7%,调撤率达84
在市法院工作考核中,市法院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一直位居前列,其中“审前程序和预审法官制度”、“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等经验和做法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一)发挥调解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市法院立足调解职能,积极配合市委中心工作,坚持积极稳妥、以调为主、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调解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共同诉讼案件和因城市建设、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引发的案件,特别是在审理小康河改造、文体中心工程建设、XX县区改造工程拆迁案件中,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拆迁户联系沟通,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年来,共调解结案房屋拆迁案件104件,买卖、租赁、借贷、社会保险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0214件,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民事纠纷案件1089件
调解过程中,始终坚持平等保护、公平对待的原则,通过调解法官说服疏导,使80%左右案件能够自动履行合同责任
如,2006年8月,在审理原姚哥庄镇高家绪等31户农民与市农村信用联社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中,市法院坚持在庭前、庭审、判后三个阶段实行全程调解,最后市信用联社二审撤诉并赔付本金
2007年11月,又有9户农民以同一案由提起诉讼,市法院通过反复做市信用联社领导的工作,按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