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工商所转变职能的思路和对策调研报告基层工商所,是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最基层的单位,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前沿,在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具有非常突出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
我市基层工商所如何转变职能,实现重心下移、“小局大所”的战略目标,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监管执法的要求
课题组在组长吕东裕局长的率领下,通过外调与内研、座谈与函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市基层工商所的现状,找出了基层工商所转变职能的主要障碍,并在学习和借鉴深圳、广州基层工商所监管新模式基础上,形成了我市基层工商所转变职能的思路和对策
现报告如下:一、我市基层工商所的现状(一)基本情况截至2002年11月,全市15个工商分局共设73个基层工商所,917名工商干部,占全市工商干部总数的约54
04%,如剔除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和科技园区分局,即在11个分局中占干部总数的62
73个基层工商所直接管理企业56406户,个体工商户205354家,分别占全市内资企业(包括私营企业)总数的66
81%、95
(二)所处地位1
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基本力量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来看,几乎所有的工商系统部署的或其他部门需要工商配合的,无一例外需要基层工商所抓落实,只有基层工商所将专项整治要求落到了实处,专项整治的效果才能体现,专项整治的最终目的才能达到
从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查处情况看,2001年12月至2002年11月,全市基层工商所共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2178件,其中大案1418件,罚没款3228
67万元,分别占全市总数的87
07%、77
66%、78
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最终执行者第1页共6页基层工商所必须掌握所有的有关市场准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直接负责辖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并要及时为群众提供有关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