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文件锡质发〔2009〕6号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无锡名牌产品的通知各市(县)、区质监局,经贸局(经发局),农林局,市有关部门:为加快推进我市名牌发展步伐,发展壮大名牌经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现将2009年度无锡名牌产品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市发展名牌产品的总体思路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加速经济增长为目标,强化政府引导与扶持,每年向社会推荐一批无锡名牌产品,优胜劣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相当经济规模的名牌产品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培育一批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较大竞争实力、并有一定国际竞争优势的无锡重点名牌产品,真正树立无锡名牌整体形象
申请江苏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必须在无锡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中产生
根据无锡名牌产品申报条件,对申报的产品,将严格标准,认真审查,侧重消费类的产品、整机后道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真正体现名牌有名的原则
无锡名牌包括农业名牌(含食品)、制造业名牌(含传统特色手工艺产品)、服务业名牌,其申报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009年无锡名牌申报企业必须符合《2009年无锡名牌申报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的申报条件:1、原则上消费类产品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生产资料类产品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2、对中国名牌评价目录内的产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已公布的评价条件执行
3、对拥有发明专利或主导起草国家标准的企业,其申报条件可放宽至申报产品2008年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
二、组织工作1、申报工作:由各市(县)、区质监局联合当地经济综合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2、申报时间:2009年11月30日前报无锡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
3、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一份,并按要求提供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