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根据公安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贯彻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近日,省综治办、公安厅等7部门组织各地对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基本情况据统计,全省11地级市共有建制镇946个,其中全国重点镇98个,人口超过5万的建制镇117个
有1961个乡、48949个行政村
以来,全省发生在镇、村的火灾共5235起,死45人,伤17人,直接财产损失5588
2万元,未发生重大火灾,火灾起数、伤亡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全省各级按照“政府统领、部门联动、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思路,全力开展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
(一)统筹谋划,全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全面展开一是统一部署
省政府将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并每年召开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了责任分工和任务目标,年底组织考核验收
5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27号),省公安厅等7部门也迅速将《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各地,并督促贯彻落实
以来,省政府先后五次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具体的推进措施,建立了消防工作联合监管、信息互通机制,定期组织督导检查
二是落实责任
10月29日,省政府发布《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政府令〔〕第8号),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职责,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以及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和平安地区的考评范围
省综治办、发改委、农业厅等7部门认真履职,出台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建立了农村消防工作管理、考评机制并督促逐级落实,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